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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学校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01-08 10:37:42

为弘扬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凝聚校友力量,汇聚工作合力,提升校友与基金工作质量,学校开展2023年度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一、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高度重视校友与基金工作,相关工作组织有序、开展有力,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2.校友工作基础扎实,有较为完善的在册校友信息和校友通讯录;

3.积极组织校友活动,围绕学生就业、教学实践、科研合作等创造性开展校友工作,拓展校友资源,不断增强校友凝聚力、归属感;

4.加强校友、校友企业走访联络,热心服务校友,校友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5.积极开展校友捐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规范完成奖助学金等的发放,持续推动校友与母校的互动与合作;

6.校友与基金工作有活力,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热心校友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校友联络交流、京内外校友走访和校友服务工作;

2.在值年返校、校友联络接待、校友活动组织、校友数据库建设、校友和社会捐赠、公益活动、宣传推广等工作中热情奉献,工作扎实细致,成效显著;

3.主动与学院校友、师生和学校校友会保持多方面的联系,积极参加活动共建与宣传,积极参与优秀校友的挖掘及报道,不断扩大学院和学校的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请各学院和对校友、基金工作有重要贡献的相关职能部门在综合考虑全年校友与基金工作的参与度和贡献度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申报和推荐。

其中学院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可以申报先进个人1-2人;学院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可以申报先进个人2-4人。相关职能部门可以申报先进个人1人。

学校校友会和教育基金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并进行总结表彰。

请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在1月12日(星期五)之前将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发送至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公共邮箱xyh@pub.btbu.edu.cn,联系人:马丹红,电话:010-68984727。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度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度校友与基金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北京工商大学校友会、教育基金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