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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会员公约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9-18 05:39:48

章总则

第一条会员要遵守北京工商大学校友会章程。

第二条为了凝聚校友力量,增进校友情谊,强化校友会服务意识和校友会

成员的自律意识,全体成员经协商达成共识,制定本公约,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三条会员自律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防范风险、团结协

作、自我约束、健康发展。

第二章自律管理

第四条会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度,自觉贯彻校友会章程、 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学校利益和校友

会合法权益。

第五条全体会员应当维护母校以及校友会的声誉与形象,不得做出损害

校以及校友会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会员应当规范自身行为,严以律己,积极参与校友会组织的校友活

动等。

第三章公约执行及违约处理

第七条 校友会实施自律管理,组织对会员遵守公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结果向全体会员公布。会员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检查。

第八条 会员违反本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由校友会依据《校

友会章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九条会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校友会申诉。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公约适用于校友会全体会员。

第十一条本公约经校友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校友会可根据本公约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组织对会员公约执行

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校友会可根据本公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条款,经常务理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四条本公约由校友会负责解释与组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