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校友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员管理,强化组织建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校友会章程》,结合本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制度,学校和学院均建立会员组织网络和快速传递信息系统,及时宣传贯彻法律、法规,有效 提高本会为学校发展的服务质量,增强本会的凝聚力,促进学校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 本会秘书处负责会员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本会实行毕业生自动入会制。
第五条 按照校友会章程,执行会员入会条件。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义务,按《章程》执行。
第三章 会 费
第七条本会财务部门负责会费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会费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主要用于:
(一)为会员提供信息、宣传材料等开支。
(二)协会办事机构办公经费开支。
(三)举办各种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四)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会议的部分开支。
(五)开展行业发展的公益性业务开支。
(六)对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七)社团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其它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