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校友会首页» 校友风采» 名师风采» 深耕法学专业建设,悉心培育学生成才——记北京市师德先锋法学院李仁玉教授

深耕法学专业建设,悉心培育学生成才——记北京市师德先锋法学院李仁玉教授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03-21 12:00:00

             

李仁玉,1961年生,安徽人,中共党员,法学院教授。今年6月获评为北京市师德先锋。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教育一线的老兵,31年来,李仁玉始终以培养优秀法律人才为己任,融专业教学与三观教育、学生人格完善于一体。他待本科生,像待自己的孩子,倾注关心,默默奉献;待研究生,像待自己的朋友,真诚相待,教学相长;待青年教师,像待自己的兄弟姐妹,坦诚相对,相扶相助。他多年来奋战在我校法学专业建设的道路上,始终以饱满的热情、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探索,为培育法学专业人才作出了突出贡献。

爱岗敬业,始终坚持在教学一线

李仁玉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从教30余年来,作为法学专业的老师,他每年为法学专业本科生讲授《民法》课程,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讲授《合同法研究》《物权法研究》课程。其中《民法》课程作为学校的重点建设课程,通过“慕课”的方式将课程上传至网上供校内外的学生学习参考。

李仁玉教授始终坚持“上课至上”的原则,30余年来除生病期间外,从未出现迟到、早退、调课的情况。虽然教学内容已十分熟悉,他仍坚持备课,做到时讲时新。在课堂教学中,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养融为一体,将学生人格完善与专业素养提升融为一炉,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国情、社情和民情。课堂讲授他注重内容的专业性与语言的艺术性相结合,综合提升教学效果,在每一教学单元后附有延伸教学内容。上过李老师课的同学都知道,每门课都要交作业,李老师会给每份作业写书面评阅意见,指出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字数短则百字,多则五百字左右。一年下来仅学生作业的书面评阅意见达数万字。上过李老师课的学生无不对他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浅出的讲授印象深刻,谈起李老师的民法课,毕业多年的学生韦立国说:“李老师的课特别吸引人,一节课不知不觉就结束了,总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在研究生课堂教学中,他坚持问题导向,每门课程开始时便将该门课程的设计问题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在上课前提前查阅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问题设计既涉及学术前沿、比较法分析,也涉及实务中的现实关切。在课堂上要求学生对每一问题就相关文献的掌握及自己对该问题的认识和分析进行作答,然后对该问题进行点评。每一学习单元设计问题为30个左右,每门课程设计问题为120个左右。通过问题导向的教学方式培养了学生的问题意识、文献查阅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提升了研究生的学术素养。他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课程中邀请房山法院、通州法院、相关律师事务所的资深法官和资深律师前来讲授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以利于研究生探讨现实法律问题的解决之道。在法院担任法官的周宏对李老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称赞有佳,深感受益匪浅。

积极探索,坚持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相结合

李仁玉教授积极探索法学人才培养规律和法学教育教学规律,创新教学手段,培养优秀法学人才。在担任法学院院长期间,他与法律实践部门共建了30余家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建立为培养实践性法律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创新实践性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案,他主持完成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法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新探索》。先后发表教学改革相关论文10余篇,系列论文指出:在法学人才培养的路径上,应坚持法律职业专才和法律服务人才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在法学人才培养的实践手段上,应坚持仿真模拟实践与全真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模式;在法学课程教学过程中,应坚持以法条为中心,以案例为素材的教学内容;在教学方法上,应坚持启发式、互动式、拷问式等多种教学方式的综合运用。法学教育创新成果获得京内外同行专家的高度认同。

李仁玉教授参加国家“九五”至“十二五”规划教材《民法》的编写,该教材已发行三百余万册,主持北京市法学品牌专业核心课程系列特色教材及北京市法学品牌专业实践课程系列教材,共出版教材二十四本,该系列教材获“北京工商大学优秀教材一等奖”,其中《税收法律实务》获“北京市优秀教材奖”。他主持编写《法学研究生教育判例研究丛书》共计二十册,该系列丛书作为法学研究生相关课程的教材得到有关兄弟院校的好评。为此,李仁玉教授先后两次获得北京市“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他积极从事法学科研活动,主持省部级课题十余项。2015年他主持商务部“十三五”规划项目《营商环境法制化国际化研究》,课题成果的结项评语是:“该课题成果受到了商务部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好评,已形成商务部“十三五”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汇编并转发全国商务系统学习”。此外,李仁玉教授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参与国家立法和北京市相关条例的论证工作近百次,为原国家工商总局相关格式合同的论证和修订提出近千条意见。丰富的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实践为课堂教学内容的前沿化和实用性提供了基础。

有教无类,甘当人梯默默奉献

从教30余年来,李仁玉教授不以自己的喜好为标准,尽量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长处和优势,特别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爱,指导他们正确认识社会,积极规划人生。有一位来自四川贫困山区的学生,因家庭原因患上忧郁症,其母来校将其领回休学,但无返家路费,他无偿提供资助。后该生痊愈顺利完成学业,并在深圳工作,成为社会有用人才。他对于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总是诲人不倦,在指导成绩较差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时,从选题到大纲再到论文写作孜孜不倦,字斟句酌,最多的前后修改共计13次。为此,毕业生专门建立了欢迎李老师的微信群。

在法学院工作期间,李仁玉除了重视对学生的教育培养,也十分重视和关心青年教师的培养,毫无保留地公开自己的教学经验、教学心得。他经常深入青年教师的课堂,有的放矢地向年轻教师提出改进意见,为学院教学梯队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几年来,他培养了5名青年教师,他们均顺利晋升为副教授,其中3名被评为市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带领的民商法课程群教学团队20089月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

在他的带领下,民商法学学科被确定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本科法学专业先后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北京市特色专业。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陈敦老师就是在李老师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他告诉记者:“李老师特别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无论是教学还是科研都给了我很多指导和帮助,常常是一句话惊醒梦中人。每次跟李老师聊天,总有一种醍醐灌顶的顿悟之感。李老师的大师情怀、历史视野、经世才华、睿智思辨让我明白了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怎样向更加美好进发。”

2006年夏,李仁玉教授因多年劳累,积劳成疾,不得不在医院进行手术,在住院期间仍抱病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令学生感动不已。在身体还未完全康复期间,他就坚持上课堂,为本科生讲授《民法》课程。此后10余年来,虽因身体原因不再担任法学院院长的工作,但仍坚持在教学一线、科研一线、社会服务一线。

桃李芬芳,教育教学结硕果

在北京工商大学期间,李仁玉教授先后为4000余名本科生授课,1000余名研究生授课,共计指导法学研究生100余名,可谓桃李芬芳。

在他指导的100余名研究生中:1名学生获全国检察院系统“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1名学生获“全国优秀团员”称号,2名学生获“北京市法院系统审判专家”称号,5名学生创办自己独立的律师事务所,2名学生被国际机构钱伯斯评为“中国优秀律师”,5名学生已担任国家机关厅局级领导,3名学生毕业后在我校设立了“天同奖学金”“国锦奖学金”和“新元奖学金”。

在授课的毕业生中有30余名毕业生担任厅局级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4名学生担任高校法学院院长,1名学生担任高校党委副书记,20余名学生创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4名学生担任省市级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多数毕业生已成为社会中坚和行业翘楚。

30多年来,李仁玉教授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这一经典论述,践行着“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这一诺言,把讲台作为人生舞台,演绎出教育的别样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