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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庆捐赠的鸣谢方式

作者: 校友会秘书处 | 发布日期:2010-03-22 12:00:00

  

 1.捐赠单位名称、捐赠人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将在北京工商大学60年校庆网站和校庆专刊上公布,并进行广泛宣传。捐赠单位名称、捐赠人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均列入北京工商大学60年校庆捐赠纪念册,并永久保存。
2.单位、团体捐赠价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者,个人捐赠100元人民币以上者,学校将赠予捐赠证书和校庆纪念品。
3.人文景观、纪念雕塑,捐赠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者,基座铭刻捐资人姓名、简介或捐资单位名称、简介,(具体金额见项目细目)。
4.捐赠资助60年校庆大型活动、校庆出版物等的单位、团体、个人,给予独家赞助赞助等形式的冠名权。
5.设立奖助学金、奖助教金基金的捐赠可冠名为捐赠者奖助学基金或奖助教基金。
6.捐赠建设校园建筑、基础设施,捐赠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可获得该建筑物的命名权,(具体金额见项目细目)。
7.为校庆捐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享有学校教学资源、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持。  
8.实物捐赠可折价为现金价值后后按上述办法实施,其它未尽事宜可由捐赠方与学校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根据捐赠方意愿一事一议,协商解决。